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决打赢我镇精准脱贫攻坚战,现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县级抓总、镇村为主体、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现行标准与脱贫目标,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深化精准施策,更加注重脱贫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1个省定贫困村出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主要任务是:全面解决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相对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以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要求,坚持现行标准,稳定现行政策,紧盯攻坚目标,既不随意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继续深化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着力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久久为功、稳定脱贫,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发展、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社会文明建设等,夯实长远发展基础,合力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宣传脱贫光荣导向,营造脱贫光荣氛围,引导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的意识,提高农村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造血输血并举党建引领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本领,培养了解县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
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二、深入推进持续增收计划,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
把产业帮扶和就业扶持作为根本之策,切实增强贫困村的“造血”功能,彻底拔掉“穷根”、开掘富源,提升帮扶实效,促进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加大统筹力度, 大力实施“一镇一业”工程,发展壮大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脱贫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扶持一批本地特色农业品牌。到2019年底,建设1个扶贫产业基地,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
(二)健全产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科技下乡、快递(电商)下乡工程,加大良种良法、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健全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农产品冷库冷链、行政村电商服务平台。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广互换并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加大对农产品宣传推介的支持力度。
(三)支持发展生态扶贫。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扶贫新路。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管护员选聘规模,优先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选聘进入生态公益林、保洁管护队伍。因地制宜扶持村、贫困户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引导林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林下经济公司(企业)示范基地带动附近的村和贫困户参与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发展,实现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共同参与,走林业产业化经营之路。
(四)规范资产收益扶贫。鼓励各村将财政资金统筹投入到有扶贫意愿、综合实力强、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或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优先分配给村和贫困户。
(五)持续推进就业扶贫。搭建和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准确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意愿和状况,充分利用“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等常规性就业援助活动,开展 “送岗进村”“送岗入户”,为贫困户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集中招聘等就业服务,定期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
(六)大力实施金融扶贫。大力发展创业、助学、信用等各类扶贫小额贷款业务,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加大对产业扶贫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深化兜底保障扶贫,筑牢民生保障网
坚持开发式与保障性扶贫并重,加快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确保贫困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
(一)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健全覆盖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就读学生教育保障政策,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积极鼓励贫困学生报读定向招生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院校,帮助更多贫困学生接受更好更高层次教育。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切实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个人缴费部分由扶贫资金予以全额资助。落实大病保险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政策,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帮扶力度。
(三)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完善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研究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建房补助政策。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农村低保和相对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实现双向衔接,为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落实兜底扶贫任务责任分工,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五)推动解决因残致贫。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四、加快推进农村提质工程,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深入实施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欠缺等问题。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公路、村道巷道、饮水安全、光纤网络、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和建制村客运通达工作。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村民小组)村道全部完成路面硬化任务和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加强贫困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站、行政村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文化广场、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等功能,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供给,办好传统节日庆祝活动,做好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到2020年,全面实现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和数字广播、高清电视、互联网户户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完成。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五、深入实施扶志扶智行动,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基本技能,加快补齐“精神短板”,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
(一)加强政策引导。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准确掌握帮扶政策。鼓励支持一部分有能力有积极性的贫困户先富起来。
(二)加强教育引导。加强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导向。深入开展脱贫思想教育,淡化“贫困意识”,激发脱贫志气,引导重视知识,增强脱贫信心,克服“等靠要”思想,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
(三)加强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动移风易俗,通过村民自治方式,丰富村规民约内容,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和不赡养老人残疾人、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将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深入实施社会扶贫行动,构建脱贫攻坚大格局
发挥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创新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一)持续深化定点帮扶。始终坚持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脱贫攻坚期内,原帮扶单位与各村的结对帮扶关系不变、驻村工作队不撤、工作力度不减
(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充分发挥工商联等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动员民营企业或商(协)会,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村设立扶贫志愿服务队伍。办好“广东扶贫济困日”和“全国扶贫日”活动。
七、深化党建引领扶贫,提升脱贫攻坚能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扶贫人才队伍,提高脱贫攻坚能力。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凝聚力,抓镇促村,强化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努力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在省定贫困村中创建“抓党建强治理促脱贫”示范村。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保障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加强基层党员队伍管理,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产业能手和外出能人培育成党员,加强以党员队伍为骨干的精准扶贫“主力军”建设。省定贫困村按不低于1︰2的比例储备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完善村民民主协商机制。
(二)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督查落实职责,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八、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将作风建设贯彻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推进,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一)集中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县“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针对扶贫领域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措施不精准、帮扶成效不明显、作风不严不实、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贪污腐败、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依然突出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完善扶贫成效评价机制。强化村、帮扶单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评价作用,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让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突出脱贫实效,完善扶贫成效评价机制,引导基层更加注重脱贫攻坚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三)防范化解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或损失,各村要做好扶贫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贷款信贷还贷风险,纠正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
九、加大扶贫保障力度,夯实脱贫攻坚基础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舆论引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健全一把手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建立书记遍访制度,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
(二)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解决扶贫资金拨付难、扶贫项目落地难等难题。全面推行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将每一笔扶贫资金纳入镇村人民监督员网群监督范围,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公开透明运行,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三)加大分散贫困人口帮扶力度。对分散贫困人口要采取更加有力的帮扶措施加以扶持。对分散贫困人口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障力度,促进全镇脱贫攻坚均衡发展。继续执行向面上村选派工作队制度,确保村有单位帮扶、户有干部结对。
(四)加大扶贫用地保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工程、产业发展扶贫工程用地保障力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
(五)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做实做细精准识别,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清退,对因灾因病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对脱贫人口标注脱贫途径。开展第一、二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回头看”,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数据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相对贫困人口和省定贫困村退出组织工作。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系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