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平安紫金法治紫金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紫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专家库,现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专家库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二)为重大、疑难和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专业处理意见,或者直接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做好培训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四)收集各类人民调解工作信息,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二、入库条件
(一)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专家库成员除具备《人民调解法》规定的调解员基本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水平,拥有专业领域深厚的知识储备;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胜任人民调解专家工作;
3.从事过相关领域的工作,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调解领域具有较高的工作建树,探索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调解工作法和经验,在本地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放宽到65岁,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为专家库成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产生程序
申报专家库的人员,应填写《紫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审批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请于2022年8月17日(星期一)前报送至紫金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人:刘丽娜,联系电话:0762-7810148)
四、工作保障及工作要求
县司法局负责紫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指派专家库成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督促专家库成员全面履行职责,为专家库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开展人民调解专家库工作所需经费,在人民调解经费中列支。
紫金县司法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