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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紫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7584J/2021-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1-06
名称: 紫金县司法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打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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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司法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1-01-06  浏览次数:-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方略和新时代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聚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依法防控和依法治县统筹推进

  一是依法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制定出台《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关于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依法防疫、抗疫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各协调小组会议,顺利开展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和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着力构建新型执法格局。三是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我县270个村(社区)均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成功组织县供电局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创新开展“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项普法专题宣传活动。组建“红蓝”骑士宣传联盟开展禁毒宣传巡游、利用直播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讲。组织全县各镇各单位开展《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共学民法典 聚力普法行”法治作品巡回宣传活动,自创民法典花朝小戏《保典》,并代表我市参加省第二届法治文化节文艺汇演。四是推动“七五”普法取得新成效。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新型普法格局,并组织开展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做好市检查组对我县的验收工作,为县域振兴发展全面提效破局、加快构筑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社会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五老一贤”工作法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我县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大局。今年,我县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总数1220宗,调解成功1200宗,调解成功率98%。二是全面夯实刑事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继续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排查,自2009年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办理假释对象73人,其中,自2012年11月1日至现在假释对象57人,在矫3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对象20人,其中,自2012年11月1日至现在暂予监外执行对象11人,在矫1人。没有发现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目前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38人,社矫对象电子定位手机佩戴率达96.4%。同时,灵活运用制作微动漫、微信广告投放等创新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三是严格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帮教措施。加强人员底册梳理,完善人员信息录入,共排查近5年来安置帮教对象1581人。全县已有378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省外回归人员11人)顺利安置,严格落实了“一人一策”和面对面无缝对接相关工作要求。

  (三)强化服务供给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强化。积极开展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践行“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的理念,充分发挥“智慧法援”便民服务,累计线上受理法援申请46宗,法律咨询30宗。扎实开展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工作,今年办理远程会见283宗,593人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加大线上服务供给,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相关经验做法在《河源日报》进行刊登报道。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律师参谋顾问作用。今年来,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3017件,受服务对象8730人次。其中法律咨询2262件,提供法律意见书27份,上法治课810节,调解纠纷25件。广东竞方(紫金)律师事务所在我县开办,社会律师事务所达到2家,不断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同时,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公证服务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作用,今年办理公证事项801件,公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实施“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工作,切实落实好法援惠民政策。此外,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宣传活动,推动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追讨欠薪、劳动保护、落实工伤待遇等方面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并且,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系列活动,为军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等形式,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1宗,其中民事70宗,刑事399宗,行政2宗,接待、解答来电来访咨询842余人次。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27件,出具涉法事项法律意见126份。完成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续聘工作,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二是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改革。依法有序下放执法权限,积极推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权能下放,在法律的框架内探索其他执法权限下放的途径。三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宗,办结18宗(含去年结转8宗);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71宗;审核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14宗。四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共计130人次进行了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保证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工作有效衔接。全县57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全年共组织342人次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综合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195个。抽查了8个单位的16个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针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执法监督协调职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行政执法公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45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了18420条行政执法信息。

  (五)发扬传承光荣历史,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推进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先后完成县社区矫正中心、水墩司法所业务用房和蓝塘司法所业务用房修缮建设,全市第一个独立办公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同时,不断擦亮“中华第一所”品牌,充分发挥“全国模范司法所”示范引领作用,在省市县相关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该项目已于6月初进场施工,在11月已基本完成业务用房主体建设,目前正在对蓝塘司法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进行统一,预计1月底完成相关项目建设。此外,不断强化指挥中心建设,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司法行政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同时,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缺乏的局面仍未得到缓解。目前,我局公职所仅有公职律师1人,公证处仅有1名在编公证员,返聘的退休公证员1人。

  二是机构改革后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后,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在业务流程、职能优化和力量配备存在一定的不足和不顺畅。

  三是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不断延伸,司法业务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法治政府建设、基层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多短板和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合做好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任务。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持续优化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力量配置。继续配合做好深化乡镇体制改革任务,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权限下放、综合执法统筹协调、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促进执法规范化等改革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梳理“七五”普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八五”普法规划会议。加大对“民法典”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持续统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能力。

  (三)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拓展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巩固提升“五老一贤”调解法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努力探索提升“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用;加大对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扶持力度,积极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宣传并实施《社区矫正法》,依法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落实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

  (五)完善“中华第一所”软硬件设施建设。加快完成“中华第一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统一,切实提升基层所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充分吸收“枫桥经验”和本地打造邓缵先爱国主义与廉政教育基地的经验,努力将“中华第一所”打造成引领市县乃至全省全国司法行政基层示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