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线办(中心)、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水墩镇2021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水墩镇人民政府
水墩镇2021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做好应急准备,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紫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水墩镇2021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深入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30日。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应急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第一时间必须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汇报;在各村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加强对森林防火政策宣传;监督管理本辖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综合协调各村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农林水服务中心具体安排落实护林员责任区域。全面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半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专业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和救援队员的业务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县森林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罚。
(三)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镇驻村干部负责与所驻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
协助村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检查、指导整促所句村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组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重大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中小学校要开展“大手拉小手”“主题班会”等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片村庄”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从严巡护查处。森林防火戒严期,加强野外火源
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各村重要路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落实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盯死看牢,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村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保证。镇应急办、农林水服务中心、各村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一旦发生火情,镇分管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加强火情预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
保上传下达信息通畅。各村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五)加大督查力度。镇应急办、农林水服务中心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护林员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