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12345”总体部署和市人社局工作要求,聚焦紫金“三地”建设,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就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系统行风和信息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民生保障新高地,奋力推动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把紫金加快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融入服务先行地、产业转移优选地、休闲旅游目的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局办公室、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技工学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社领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局办公室、驻局纪检组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3.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产业联动、就业带动、区域互动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就业容量扩大和质量提升,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局势整体稳定。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升级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适时优化调整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就业促进股、社会保险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技工学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4.抓好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稳定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供给,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帮扶。完善我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分级帮扶机制,加强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交流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5.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加强培训质量监管,优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就业促进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6.提升就业能力和保障。健全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机制,完善就业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深入实施“互联网+就业服务”,推行就业实名制服务管理。抓好重点企业就业帮扶,完善重点企业清单。组织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一件事打包办”。(就业促进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打造“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金字招牌
7.加强统筹领导力度。注重发挥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优化部门间走访联络沟通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联络员会议和专项推进会。健全三项工程季度通报、信息简报、重要指标数据统计机制。(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就业促进股、县技工学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8.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工程。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大菜、小吃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深入挖掘粤菜文化内涵,促进粤菜产业发展。加强“粤菜师傅”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相结合的“粤菜师傅”评价体系。(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县技工学校、县职业技能指导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9.大力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推行企校双制技能人才培育模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学校共建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等,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职业培训。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全力备战省技能大赛。(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县技工学校按职能分工负责)
10.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快建设以道德教育为核心的诚信体系,推行家政服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建设“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网络系统,实现家政服务“可查询”“可溯源”“可评价”。推进“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和基层服务站建设。落实员工制企业补贴政策,开展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参加第二届全市“南粤家政”技能大赛。(就业促进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11.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全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入推进“乡村工匠”人才工程。巩固拓展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聚焦“卡脖子”领域探索开展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和新业态职称评价,强化监督指导推动各系列专业职称改革落地。优化实施我县博士博士后人才项目,创新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和平台建设。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大力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促进我县企业、学校、社会培训评价机构“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建设,将试点企业培训标准融入学校、社会评价机构,学校、社会优秀人才纳入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队伍,规范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展。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到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学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加强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贯彻落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县技工学校、县职业技能指导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12.健全人事制度管理、流动、薪酬、激励机制。全面建立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工作机制。全面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章和政策体系。推进我县中小学、科研单位、公立医院薪酬激励分配制度实施意见出台实施。探索建立适应其他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统筹规范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收入待遇,完善县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分级分类人事考试测评体系,完善全县人事考试考务操作规程。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笔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考试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定点考场体系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完善我县各类考务成本支出标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县职业技能指导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
13.深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国家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级统筹,将全县单位缴费比例从14%统一至15%。继续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按规定调整加发比例。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人”按新办法计发待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开展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做好企业年金扩面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社会保险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4.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社会保险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5.按照省市部署稳妥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按国家和省市部署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市县转移接续,实现失业保险关系免申请转移。(社会保险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6.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制度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按国家和省市部署开展跨市县工伤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全县域开展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贯彻落实2022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方案。(社会保险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7.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保基金运行研判、风险控制和智慧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履职评价机制,持续推进社保基金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持续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清数”“筑墙”行动,加大对侵害社保基金行为查处力度,提升监督权威性。推动建立社保基金反欺诈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强化职业年金基金运营监管。健全社保经办数字化机制,推动社保服务“全县通办”“跨县通办”。全面启动社保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保险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8.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按照省市部署将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与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提升年行动的督导调度,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全程跟进。政策经办、信息化管理机构抓好各自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对欺诈骗保案件的查处,基金监督机构加强协调统筹和监督。(社会保险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9.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组织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查实的欠薪问题按时全部办结。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工程领域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各项制度。聚焦房地产中高风险领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大企业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负责)
20.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薪酬调查、工资指导价位、薪酬分配指引制度,构建技能人才薪酬指导体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按职能分工负责)
21.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加强仲裁办案指导规范化。贯彻落实裁审衔接意见,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线上调解员业务指导,提升“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推进实体化调解中心建设,配合试点开展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建设。持续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扎实开展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专项攻坚,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关键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劳动人事仲裁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22.全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劳务协作,组织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服务开展、活动推进等情况督导检查,稳定脱贫人口在紫就业。落实推进劳务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建成一批县级、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工程,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培养。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确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派遣工作。(就业促进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管理股、培训与技能教育管理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加强基础性综合性建设
23.推进我县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我县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妇女儿童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和规划任务。落实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2022年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加强跟踪督导和科学调度,争取各项指标走在全市前列。(局办公室、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技工学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24.开展行风建设提质行动。完善行风建设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清减压”行动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落地落实“打包办”一件事,推进政务服务提速办、简便办。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面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统筹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拓展就近办、上门办、免申即办等服务。(局办公室、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25.深入推进智慧人社建设。贯彻落实人社信息化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要求,探索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模式,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财政惠民惠农等领域的综合应用,助推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用、通办通用。(社会保险管理股负责)
26.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创新提案办理方式,落实局“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完善分管局领导领办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力促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合法。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扎实做好机关、窗口、技工学校、人力资源市场等重要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局办公室、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技工学校、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