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紫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引领,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共紫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二是强化干部法律学习。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知识和法律意识教育,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学法考试,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带头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送审、发布和解释工作,并持续做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单位认真领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健全内部制度,推动规范治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2023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送审、发布和解释工作,并持续做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定提供法律意见9条;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9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13件。
(三)贯彻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相关文件草案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理,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单位负责、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执法部门在实施农业行政处罚前,必须依法按程序报经局法制审核部门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局重大案件讨论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五)营造浓郁普法宣传氛围。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农业发展良好环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其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干部学习。结合“八五”普法、党史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采取集中专题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三农”的意识。二是开展法律培训。利用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等活动,在农村和农民群众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提高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2023年,共组织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活动25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0多份,服务咨询人数9500多人次。
(六)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为了加强农业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在全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系列的专项治理行动。1-11月共出动执法次数104次,执法人员316人次,执法车辆140辆次,检查门店194间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5个,查处私屠滥宰生猪8头,已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肉品2宗,查获生猪产品100公斤,已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督抽查发现1个种植场使用禁用农药,行政处罚违规使用农药1宗,处罚金额0.2万元;行政处罚生产质量不合格肥料2宗,处罚金额0.45万元;行政处罚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1宗,处罚金额13.055万元。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维护了我县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净化了农资和农产品市场,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目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我局按照“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不安全、不上市”两个三年行动及“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今年以来各级监管人员应用“粤农巡查”微信小程序累计巡查生产主体861个、巡查1135次,其中巡查合格证用证主体596个、巡查784次、巡查覆盖率47.1%,累计出动各级监管执法人员2200多人次。完成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809批次,检测量达千人1.72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364批次、畜禽产品403批次、水产品42批次,合格率100%。乡镇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同步推进,完成蔬菜水果农残速测2115批次(胶体金卡速测96批次),合格率99.7%。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直以来,我局始终紧紧围绕承包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健全机制、理顺职责、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水平,依法、及时、准确地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纠纷调处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收到1宗农村土地纠纷信访案件,解答群众来访疑问15件,未收到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申请。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依据国家政策进行详细解答,对于信访案件,县农业农村局迅速派员与镇村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九)完善农业执法监督体系。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完善行政权力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互查,形成“法制审核、集体审理、案件评查、矛盾调解”一体闭环管理机制。
(十)深入贯彻推进“放管服”。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做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双公开”、“两单衔接”相互对应。在“一网式”综合服务平台维护中,坚持精简审批事项流程,对本系统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在政务信息网站全面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以内,能够压缩的办理时限的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时限并严格执行。细化公开目录,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修改的申请资料,争取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提高办理效率。指导各镇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2023年1-11月,全县宅基地通过审批数692宗,面积129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一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是通过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狭窄、没有针对性、缺乏系统性的缺陷,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大众化。部分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条分缕析的鲜活案例。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一些行业行政监管股室在作决策、开展行业监督管理时还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对新的监管方式如“多证合一、证照改革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行业监管信用档案及体系建设在行业监管重要性上认识还不到位,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执法装备比较短缺等难题。由于农业农村执法工作领域广,过程是分行业监管,现进行分行政区域进行综合执法,农业执法专业性又强,现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跟不上形势需要;执法车辆少,无法满足各个中队执法需求,特别是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是夜间行动,都会影响执法行动的开展,目前执法大队尚未配备无人机,对渔业、宅基地等相关违法行为的取证难度大。因此,建议政府层面从经费上、执法培训上加大投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多角度、多维度法治宣传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宣传进企业、宣传进农村、宣传咨询日、集中宣讲等系列现场宣传教育及网络、媒体等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群众对农业农村行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积极推行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实现队伍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的协调沟通机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实现执法与管理的有效衔接。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是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到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过责相当、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尽职免责、失职问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开展岗位学法,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固定学习制度,做到学习有记录,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