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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62155362581XX/2024-00008 分类: 综合政务、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2-08
名称: 2023年紫金县民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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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紫金县民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2-08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县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聚焦“一老一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推动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提质增效,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如期完成全年各项民政工作。现将2023年全县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一是高质量完成今年底线民生提标任务。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897元/人·月、低保补差提高到676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37元/人·月、低保补差提高到311元/人·月。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95元/人·月、261元/人·月。全年发放低保救助金7563.0669万元、特困供养金2719.354万元、特困护理费 991.027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金6060.86万元。二是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把54026名低收入人口列入监测对象,为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45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1.92万元、临时救助金27.193575万元,发放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13.1万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一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投入250多万元,完成龙窝、瓦溪、九和等3间敬老院改造提升。认真谋划长者食堂建设工作。目前,由腾讯基金会捐建的中坝镇北坑村“乐龄之家”已正式运行,每天为多名老人免费提供早餐。蓝塘、义容的长者食堂预计2023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正在实施第二期1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确保2023年12月底完成改造。二是做好高龄补(津)贴发放工作。全年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补(津)贴1311.4150万元。完成“高龄老人补(津)贴”接入“粤省事”相关事项。三是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成全县18间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对我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实施维修工程及整改工程,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三)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案事件专项行动。指导各镇对辖区内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开展走访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以及对不良行为习惯可能引发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宣传,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困难儿童家庭生活给予必要的帮助,链接资源创新开展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县共排查出未成年人重点群体482人,已落实对应关爱帮教措施482人,已完成教育转化(矫治)240人,占总数的49.8%。二是稳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分别提高到2017元/人·月、1359元/人·月。全年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01.2563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933.4971万元。三是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项、收养政策相关信访、做好网络舆情监测,预防化解收养登记风险,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新增收养登记8例。

  (四)慈善事业持续蓬勃健康发展。注重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加大培育慈善组织力度,积极募集到更加充足的资金,解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难以解决的问题,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工作成果。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近年来,全县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助力紫金经济有了新发展、生活环境有了新改善、社会事业有了新突破。比如紫城工业园、蓝塘产业新城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全县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佑文中学、县人民医院等优质学校、医院拔地而起,教学、就医水平不断提升;桥梁、道路辐射乡村,绿化美化亮化扮靓美丽乡村,一幅宏大的振兴画卷徐徐展开。

  (五)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开展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凤安镇佛岭村、南岭镇瑞邱村城乡社区治理市级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二是婚姻和殡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婚姻登记工作。县殡仪馆新馆于2023年8月2日开馆试运行,结束了我县没有火葬场的历史。紫城镇、蓝塘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实施中,其余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规划中。三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清理整治存在问题机构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4家,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家。四是乡风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殡葬“宣传月”等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的节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倡议书等3万余份,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新风尚更加浓厚。

  二、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基础薄弱,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城乡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养老、儿童福利、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现有17间镇级敬老院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功能不全、消防设施不达标、床位闲置率高的问题;四是由于《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强制执法,加上我县殡葬设施供给严重不足,造成违规建坟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不断信访、缠访;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事多人少矛盾突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发展的要求。

  三、2024工作计划

  (一)聚焦兜底保障新要求,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全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完善关爱照料服务工作。优化临时救助制度,持续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和救助的时效性,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完成社会救助站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聚焦老龄化发展新形势,着力全方位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兜牢责任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完成10间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计划推动建设4家“长者饭堂”(紫城镇衙前村、瓦溪镇上东村、柏埔镇永丰村、敬梓镇敬梓村)。加强对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资金管理,确保特困供养经费专款专用。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三)聚焦关爱保护新理念,着力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围绕职能职责开展“六大保护”。加快推进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尽早实现实体化运行。全面规范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运行。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案事件专项行动。继续强化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四)聚焦基层治理新部署,着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减负,推广数字化社区证明。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社会组织登记质量,围绕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经济社会建设内容,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走访帮扶、对口支援协作、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动社工站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深化“五社联动”实践,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打造具有我县社工站建设特色的服务品牌。推进福利彩票健康发展,推进监管检查常态化,保障福彩运营规范安全。

  (五)聚焦群众关切新期盼,着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紫城镇、蓝塘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效,全面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任务,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

  (六)聚焦安全生产新态势,着力构筑更加安全有效的民政发展根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实施民政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夯实各镇属地管理职能,常态化开展对民政服务机构的巡查指导、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加强民政全领域全链条监管,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