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紫金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扎扎实实做好民政工作,着重在日常业务规范化、精细化上求突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出成效,在重点工作创新性、示范性上树亮点,各项工作任务均取得不错的成绩。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方面
我局始终把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从严从实从细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守住了全县民政系统不发生疫情的底线。一是按照高于“社会面”标准,全县民政服务福利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做到闭严、闭紧、闭实、闭到位。二是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两次派出正副局长及工作人员等4人参与御丰酒店临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指导镇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四是由班子成员5次带队到挂钩联系镇开展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全覆盖督促检查工作。五是按照《紫金县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工作职责,做好强降雨受灾群众安置工作,把受灾群众安置好、保障好、服务好。
(二)城乡困难群体工作
一是开展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排查救助专项行动,对各镇的无户籍人员、非国籍人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疑似残疾人、疑似被拐骗人员和疑似被拘禁虐待人员开展全面排查。二是开展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联合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进行入户核查,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落实单人保政策,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目前,我县享受低保5161户12776 人,享受特困供养2175户2176人。今年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3764万元、特困生活救助资金1236万元、照料护理费425万元。三是持续做好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对17间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145人进行了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四是开展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各镇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救助备用金的给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临时救助审批档案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及时上报系统。
(三)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428户经济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一期),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完成了解决各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不能自理托养服务挂网招标,确定紫金县颐养福利院为中标单位。投入300多万元,推进乌石、附城、蓝塘、黄塘、柏埔5间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二是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服务质量、服务环境、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按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全面推进“双百工程”,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做好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公开招聘社工岗位需求142人工作。四是提高我县高龄老人补(津)贴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四)基层治理方面
一是做好村(居)缺额补选工作。指导各镇补选了村(居)民委员会成员9人和村委监督委员会5人。二是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结合部门职责职能,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四个方面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三是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有关采集工作。及时做好换届后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做到“随离随采”“应采尽采”。完成了第二批437人的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四是持续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和“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优化办事程序等方式,推动基层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创业办事。五是做好“一站式”城乡社区中和服务示范创建工作。选取了瓦溪镇新龙村作为市级“一站式”示范创建点,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建工作方案》,要求各镇择优选取1个村(社区)同步开展“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注销等日常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44家,其中社会团体8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6家(民办幼儿园38家)。二是全面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严格审查社会法人组织基本条件、党建、业务活动、财务收支、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工作整改和规范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三是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动,为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四是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出具6家参评社会组织初评分数和初评等级。
(六)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完善县殡仪馆新馆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做好殡葬管理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各镇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配合紫城镇做好蓝坑、石陂、太平公益性公墓PPP项目建设。落实全县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惠民政策。今年上半年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99万元。通过紫金电视台(公益宣传5条次/天)、今紫金、紫金发布、短视频(1个)、短信、横幅(35条)、宣传车(4辆)和印刷《移风易俗》宣传小册1万份等方式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从实地实物祭扫逐步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三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2021年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2022年188元、252元。集中供养孤儿从2021年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2021年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2022年1313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441万元、孤儿生活保障金5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435万元。四是依法依规做好收养登记,上半年共办理收养子女登记4例。
(七)区划地名和政策法规工作
一是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全国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的地名信息录入和审核,涉及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陆地水系、陆地地形、居民点等类别,共10191条信息。二是抓好紫金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做好2022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八)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指导全县各村(居)按照本村(居)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其中上义镇招元村、瓦溪镇新龙村的村规民约“约”出美丽乡村,大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进一步提升了乡风文明。二是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条件成熟的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建立党支部,逐步实现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形成村级党组织的强大合力。三是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各镇结合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安排镇村党员干部每周深入联系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深入群众宣传政策、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村党组织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四是促进生活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预警,持续跟踪收支变化,定期检查、动态清零。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
一是完成紫城镇乌石敬老院安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二是提高各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三是印发《紫金县2021-2025年安葬(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县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的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在殡葬管理方面,由于取消殡葬强制执法权,造成违规殡葬行为处置不彻底,导致群众重复信访、幸福生活指数下降,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组织、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民政系统各类机构不发生疫情。二是将根据上级文件按时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对未达标月份进行补发。三是按省市要求完成剩余的105个村居20个社工点的建设,继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适老化工程二期改造,按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谋划县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四是协调推进县儿童福利院转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五是协调推进经营性公墓(指标)建设。六是加快筹备成立社会组织党委。七是指导各镇对照创建要求的“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等工作。八是配合做好惠州—河源市级界线联检工作。
紫金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