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及相关部门支持下,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2021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标后,2021年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为849元/人·月、低保补差为631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85元/人·月、低保补差为286元/人·月。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359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6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75元、235元提高到181元、243元。截至目前止,我县共有低保对象5445户13353人,特困供养人员2195人,残疾人16056人。预计全年发放低保资金7837.4377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552.1168万元。残疾人二项补贴资金5524万元。
(二)努力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一是积极做好殡葬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对违规新建、扩建坟墓的行为采取强有力整改措施,并完成了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行动。完成整改土地卫片执法殡葬用地违法图斑68宗,整治违规安葬(放)设施3座。三是积极推进县殡仪馆新馆建设工作,确保2021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
(三)依法依规完成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一是指导各镇有序完成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数据库的管理,及时更新新采、死亡等变动数据;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持续推动健全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四)努力解决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一是做好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820元提高到1883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27元。预计全年发放孤儿保障金103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812万元。二是充分发挥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健全紫金县儿童福利院安全、食品、财务等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和专业服务水平提升。四是举办112场紫金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宣讲活动,覆盖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 母或其他监护人、村(居)干部,各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15000多人。就儿童福利政策、父母及监护人职责、村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主要任务进行讲解,对群众关切的相关政策、工作进行解答。
(五)积极做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八有”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投入70多万元正在改造紫城镇城西村和蓝塘汉塘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打造成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亮点工程。拟对紫城、龙窝、苏区、南岭等868户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
(六)顺利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根据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要求,到2021年底前,全县各镇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前全县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目前,已建立16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和40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整合及招录社会工作人员167人,拟补录48人。
(七)社会组织工作方面。社会组织工作方面。一是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对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财务管理制度、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年检规范自身建设。目前,全县共有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42家,年检率92%;二是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3家,清理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23家,自查自纠和限期整改社会组织84家;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可培育发展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8家。同时推动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设,委托第三方对申请评估的6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以评促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八)从严从实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民政系统“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了“民政系统各类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一是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并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工作。二是保障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及时发放足额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并落实好提标工作。三是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引导慈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相关复工复产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潜在社会风险给民政工作带来挑战。民政领域的服务对象多为特殊困难群体,抗风险能力弱,守住返贫的底线难度大;新冠肺炎疫情给民政服务机构带来了严峻挑战,对各类托养机构、福利机构监管压力明显增大。二是民政服务供需矛盾更加凸显。民政服务对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从兜底性保障向综合性保障发展,但民政部门在工作保障方面的相应增长有限。基层人员紧缺、设施落后、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如民政局局机关人员都不足,局机关7个股室仅有4名公务员;乡镇基层民政服务工作人员基本靠购买服务人员去工作。三是群众落后殡葬思想根深蒂固。当前群众对逝者入土为安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散乱葬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加上各镇村公共墓地建设工作严重不足,殡葬改革工作难于推进。四是老龄化程度加快带来了新挑战。我县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不断突破,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明显增加,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考验。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要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二要做好提标工作。按照要求,继续提高低保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生活标准。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审批公示、审核公示、长期公示,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行“阳光救助”。
三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四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继续推进2200多户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抓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紫金县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争取土地规划选址立项。
五要继续推进“双百工程”。完成35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建设,并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做好社工人员招录工作。
六要规范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培育和发展村(社区)社会组织;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七要加强社会事务工作。加大殡葬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打击违规殡葬行为。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县儿童福利院全面转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