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紫金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紫金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要求,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贯穿全局工作始终。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加强教育,组织培训
1、注重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全局形成学法宣法的良好氛围。全局干部利用自学和集体业务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普法常识和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为依法行政打下基础。
2、加大普法宣传。一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将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利用“救助宣传月”“9.5”慈善日、国际社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等节点,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派发政策宣传手册等活动,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依法行政,法治民政
1、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组织。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审批,认真审核,凡名称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结合社会组织年报和抽查评估等情况,强化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力度。2021年,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行政许可登记共15宗。
2、不断规范婚姻登记业务。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的受理、审核、办理等流程,推动行政确认行为更趋规范化、程序化。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686件,离婚登记 1094件,补发结婚证579件,补发离婚证136件。
3、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坟墓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对全县违建坟墓巡查,对违法建坟、擅自建坟行为加强监管,对群众举报违建建坟信访问题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1年,该领域行政应诉1宗。对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对辖县内的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排查。
4、清理整顿部门行业协会收费制度。一是全面清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情况。县民政局全面清查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违规行为。经清查,紫金县行业协会商会不存在强制企业入会及任何收取会费及强制企业付费情况。二是全面清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县民政局积极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继续收取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各项中介服务性收费,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收取中介服务性收费的情况。县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服务,不存在收取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中介服务性收费。三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性收费。县民政局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专项检查。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性活动,规范相关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经检查,紫金县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民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带头抓好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一是狠抓法治学习。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在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由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在遇到专业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征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意见。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县民政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依据刚性不强,缺乏过硬的执法手段;二是执法力量还相当薄弱,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工作缺少专项经费保障;三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追究制度、监督约束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民政法治教育培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试等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慈善法》、《社会救助条例》、《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不断扩大民政法规政策知晓度。
(三)不断壮大民政执法队伍。加快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进度;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的力度,增强民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定期举办民政法律讲座和执法实务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功能和作用,切实依法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的社会矛盾。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对确有必要清理、修改和完善的要及时提出,新出台的要严格遵守制定和发布程序,使民政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