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全县敬老院已全部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各镇敬老院均属镇事业登记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为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管理工作,现将需要完善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敬老院管理人员管理。一是加强敬老院管理人员考勤制度管理,考勤情况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管理,考勤登记从2020年1月起不再上报县民政局;二是富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人民政府一并管理。各镇根据对敬老院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上报县民政局核拨工资数额。
二、规范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入住管理。一是规范入住敬老院供养人员入院手续,完善集中供养协议书的签订(《协议书》样版见附件),完善保存集中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材料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二是完善正常死亡特困供养人员手续办理;三是完善照料护理日常登记。
三、规范敬老院日常管理。一是规范敬老院财务公开制度,每月收支、捐赠在院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二是完善院内各项制度落实,院内护理日常登记;三是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巡查;四是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并做好食品来源登记。使敬老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让敬老院老人住得安心、舒心、健康长寿、安享晚年。
紫金县民政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