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金县城周边的非法建坟、偷埋乱葬等殡葬乱象增多,严重影响了紫金形象,也对紫金推进文明和谐社会建设造成了严重阻碍。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河府〔2018〕6 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由紫金县民政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制定了《紫金县违规建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8月13日印发实施。为贯彻实施《紫金县违规建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效打击违法乱建坟墓行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为此,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多次召集民政、林业、国土、住建、法制、公安、紫城镇政府等成员单位反复研究行动方案,细化行动细则,制定详细行动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职责细化到人,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11月12日,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号角吹响,现场总指挥一声令下,由民政、林业、公安、国土、住建、紫城镇政府等单位组织的联合执法队伍,100多名执法人员借助挖土机等大型机械,对县城周边违规建设的坟墓进行逐一清理整治。行动中共出动警力50多人/次、行政执法人员50多人/次、警车10多辆、救护车1辆、挖机3台。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群众举报、投诉后,经县民政、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责令停工但不听劝告,继续违建的坟墓,以及对省道S242线过境路边非法建造的宗族墓地、活人墓地群进行整治。对非法建造的坟墓,采取彻底拆除地表建造物,恢复原来地貌后植树复绿。
12-13日整治行动共拆除了省道242线新过境路旁可视范围内5处大、中、小型违建宗族墓地群(点)共15座墓地,均建设于2017年秋、夏季,大型的墓地群占地约80-90平方米,每座已建成墓穴位达60-70个;小型的墓地群占地约60-70平方米,每座已建成墓穴有30-40个。同时还拆除了紫城镇蓝坑村的新建阴城1座、佑文中学项目用地周边的新建地坟1座,鹧鸪村的新建地坟1座,林田村青河径的新建地坟1座。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现场处置了一起突发事件,并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郑某明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理。
这些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坟的行为违反了使用林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和第十条第一款“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有关规定,全社会应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加大丧俗改革力度,引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条例和办法规定,亡者遗体一律实行火葬,禁止土葬。骨灰可存放在合法公墓或骨灰楼(堂),也可采用撒散、树葬、花坛葬等形式进行处理,严禁将骨灰乱埋乱葬。禁止在合法的公墓山外新建或者恢复(重建、扩建、翻新)墓地(阴城),禁止建造活人坟。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