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活动,统筹安排我局主题教育工作,使主题教育工作更具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共紫金县委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紫发〔2019〕6号)及《紫金县林业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主题教育专项学习计划。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学习方式: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其他时间自学。
(一)集中学习。
1、9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及相关文件精神。
2、10月上旬,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
3、10月中旬,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4、10月下旬,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
5、11月上旬,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
6、11月中旬,组织学习党章。
(二)自学。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二、支部学习计划
学习方式:以党课、培训等形式灵活开展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参加。每月至少学习1次,具体日期党支部在各时间段内自定。
1、9月下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2、10月上旬,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
3、10月中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
4、10月下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的讲话精神。
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抓好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学习工作。要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主题教育工作的新安排新部署新精神,并创新学习方式,在系统内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热潮,确保主题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党员学习计划
学习方式:自学。个人自学参阅资料。
1. 人民日报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系列文章:《正当其时的重大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主题教育总要求》《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效果导向达到预期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质量》等。
2.人民网、新华网等关于张富清等先进事迹相关报道。
紫金县林业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