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144号)、《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消安〔2023〕4号)和《2023年度河源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河消安〔2023〕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镇政府同意,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元宵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采取督导调度、明察暗访、警示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综合施策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龙窝镇专职 消防队)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以及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任务清单,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时间步骤
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4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研究制定本辖区和本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3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和宣传培训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建立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以身示范,带队开展工作督查,火灾防控期间开展不少于2轮次的督导工作(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1轮次),镇级消安委督导检查工作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统筹负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科学研判火灾风险。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工作会议、消防工作报告等机制,每月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分析研判火灾形势,统筹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和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综合治理以及“三合一”场所、住宅小区整治等工作,研究和部署防范化解本地、本部门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的有力措施;镇消安委要结合我镇火灾形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每月向火灾多发的村(社区)和重点行业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提出精准监管、重点整治的针对性措施。
(二)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河源市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河消安〔2023〕3号)既定部署和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研究落实大检查大整治集中攻坚工作任务,并挂表推进。针对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要细化治理举措,通过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改等差异化整治措施,实现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狠抓突出风险防范。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加大“三合一”场所、城镇燃气、住宅小区、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工贸企业综合楼等突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力度,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
1.“三合一”场所治理。各村(社区)要对照《龙窝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粤消安〔2021〕5号),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即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一次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防盗铁栅栏的强制拆除、一次电动车违规存放和充电的清理、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一次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拆除、一次疏散通道的畅通、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一次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情况的清查),对于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凡发现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防火分隔、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因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三合一”现象,造成群死群伤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等部门】
2.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河源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河安委〔2023〕8号)既定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打击非法、惩治违法,深入开展源头治理;聚焦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风险隐患、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等重点,大力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气管道设施施工安全、燃气输配送和燃气具生产销售源头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消除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专职消防等部门】
3.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摸清本辖区住宅小区底数情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摸排,尤其对老旧小区电气火灾多发、电线线路杂乱、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逐个住宅小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隐患自改,并通过粤商通平台实施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和自查自改报备。镇消安委要组织规划行政执法和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物业管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等行为,依法依规实施查处,确保隐患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的住宅小区,要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办、规划建设办、派出所、供电所、专职消防队等部门】
4.违规电气焊(割)综合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河源市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河消安办〔2023〕56号)要求,及时掌握涉及焊接和热切割特种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企业、社会单元、持证人员信息,并主动归集至“广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行赋码管理。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电气焊(割)作业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意见》,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分工负责,采取先服务后执法的方式,集中开展“六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动火和电气焊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各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管理办、规划建设办、公共服务办、人大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专职消防队等部门】
5.工贸企业综合楼治理。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河消安办〔2023〕76号)要求,对工贸企业(含非煤矿山)的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开展专项排查,集中整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培训演练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擅自改变功能性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专职消防队等部门】
(四)强化防控监管合力。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在监督执法、部门联动、防火巡查等方面形成“组合拳”,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1.严格实施精准执法。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法用足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坚决杜绝应查未查、应罚未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现象。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所列七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涉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火灾隐患。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2.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部门间联动合作,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推广运用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平台和消防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效提升监管合力。针对城镇燃气消防安全,规划、经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共享、联防联查等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靶向治理。针对电气焊(割)作业,规划、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推动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监管机制。针对九小场所,要强化执法联动,督促指导村(社区)消防工作机构、派出所,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针对冷库、公共洗浴沐足场所保温和装饰装修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规划、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使用、建设、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
3.加强基层联防联控。各村(社区)、消防站所、基层网格等力量要加强对老旧小区、居民楼院、“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沿街店铺、经营性自建房、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周边场所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重点纠治违规施工和电气焊(割)作业、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和夹芯彩钢板等易燃装修装饰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堵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实施村(社区)委托执法,切实发挥村(社区)执法力量作用,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提升基层消防执法震慑力。专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强化“防消联勤”工作力度,在非执勤安保重要时段内,积极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基层,每周开展“防消联勤”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帮助发现和指导整改常见消防安全隐患,贴近基层群众,开展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宣讲,有效拓展基层防火和消防宣传工作的力量和触角。
4.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电源火源气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加强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和巡查看护。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KTV、餐饮场所等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切实提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力度。
(五)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月”活动,在辖区商场、交通枢纽、各村(社区)LED屏集中播放消防提示、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朋友圈等阵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手机运营商和电力、燃气等企业在各重要时间节点要集中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物业企业要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操实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敲门行动”,集中开展冬季居家防火、电动自行车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等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消防关爱力度。要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组织曝光具体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推动隐患整改。
(六)时刻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加强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要组织对辖区消防水源开展一次普查,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维护保养;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高风险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专职消防队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个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根据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重大活动后事故反弹、年底企业单位业绩冲刺和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等潜在风险,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定期开展会商研判、调度指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问责。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化,量化到岗、精确到人,坚决做到失责必问、追责必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对督办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单位未发现或整治期间发生亡人或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