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全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从我镇的情况来看,中秋、国庆、春节等三个时期是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时段,尤其是中秋、国庆期间,是我镇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因受传统风俗习惯影响,农历八月是我镇民众上山扫墓祭祖高峰时段,进入林区人员剧增,火源防控难度明显加大,森林火灾频繁发生。从多年来我镇发生山火的规律看,每年农历八月期间发生山火的宗数和森林受害面积占年度山火的50%以上。因此,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农历八月的森林火灾,对于做好整个特别防护期的森林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龙窝镇2020年“森林防火加强月”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方针,全面贯彻“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总要求,严格管火,规范用火,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处理,坚决遏制农历八月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镇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全覆盖。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宣传和队伍建设,建立镇级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防火队伍,形成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依法有效控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提倡文明祭祖,实现扫墓祭祖零山火,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多方联动,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驻村镇领导是该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包片干部是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大事来抓,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镇纪委要监督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参与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林业站要做好全镇防火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和火情跟踪监测、分析、研判火灾发展态势,组织做好扑火力量调配和扑救工作。
公路养护中心要及时清理公路两旁易燃物,杜绝因杂草杂物燃烧引发山火。
供电所要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做好林区电线的清障工作,防止电线与林木树枝摩擦引发山火。
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部门要指导扶持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保障扑火救灾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在高火险天气免费发送森林防火宣传信息。
各中小学校深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进校园“七个一”(即上一堂宣讲《条例》知识主题班会课、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写一篇以保护森林有关的主题作文、挂一条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标语、发一封宣传森林防火致家长公开信、办一场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让师生家长关注一个“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片村庄”的浓厚宣传氛围。
宣传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政策、法规和防火期、防火区通告等宣传工作,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林火预测预报等内容,要求在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至少悬挂一条森林防火横幅标语,倡导市民扫墓实行“无烟祭祀”、“鲜花祭祀”,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
农办、农业技术推广站要加强对农户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镇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减少因焚烧秸秆带来的森林火灾隐患,并督导各类农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要做好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制定防火措施,配备防火设施。
市场监管部门、安全办、专职消防队、派出所要对市民燃放孔明灯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严厉禁止,并要求烟花爆竹销售商对购买烟花爆竹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提醒购买烟花爆竹人员注意燃放安全;要对全镇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商铺进行坚决取缔。
森林公安要对重点火险区进行每日宣传巡查活动,坚决打击违法用火行为,要严密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加大对山火肇事者的打击力度,确保山火案件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二)多措并举,严格落实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加强月”期间,各村要进入特别戒备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着力抓好水源头、路头、坟头、田头、山头等敏感区域和重点地段的管控工作,特别是在中秋、国庆假期期间,进山入口处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安排干部值守,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化新技术应用,投入使用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好“护林码”微信小程序,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进山人员和车辆登记。对违规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进行收缴,禁止一切火种进山。同时要对墓葬集中、祭祀频繁的坟头、山头进行摸底汇总,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监控上坟祭祀行为。要对闲人、疯人、醉人、老人、小孩这五种人群加强监管,预防这五种人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对“痴、呆、傻”的特殊人群,要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在其经常出入的重点时段、地段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这类人不引发山火。高火险天气时,要适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实行森林防火封山戒严。全镇各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要时刻进入临战状态,实行挂牌、佩戴袖章上岗制度,每人配备一个喇叭、宣传小红旗,在各自辖区进行不间断、无死角防火巡查。一旦发现火情,驻村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及时组织扑救,必须在10分钟内向上级林业部门上报山火情况,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镇林业站和全体镇村干部在“森林防火加强月”期间不休假(采取调休方式),将“人、财、物”三集中一边倒,全力以赴加强巡查和管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保障
(一)夯实基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龙窝镇“森林防火加强月”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郑远程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叶剑锋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钟子锋任执行副组长,成员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叶运权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加强月”领导小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把握重点,强化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扑火力量,镇组建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各村也要组建15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镇近期将组织干部职工、村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扑火基本知识、技能,加强培训工作。村级护林员作为森林防火的主力军、突击队,务必全天候保持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蠃。
(三)严格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对在辖区内发生山火的,按照《龙窝镇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要求,严肃追查。
五、有关说明
(一)森林防火加强月时间:每年农历八月。
(二)山火面积以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核定为准。
(三)辖区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起火点所在辖区受害森林面积的统计包括因该宗森林火灾燃烧至毗邻地区的全部受害面积;因毗邻地区发生森林火灾燃烧至本辖区的,统计本辖区受害面积;起火点难以界定的,各自统计本辖区受害面积。
(四)森林公安机关侦破为故意放火、雷击火、电线短路及意外事故引发的森林火灾,不列入本实施方案范围(具体以县公安森林分局认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