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抓党建强治理促脱贫谋振兴”的工作要求,有效凝聚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三驾马车”工作合力,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提高“三驾马车”参与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广泛共识,提高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效率,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议事“三人小组”的组成
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党建指导员(5个省定贫困村由市或县派党建指导员,县直单位或镇帮扶村由镇派党建指导员)组成,简称“三人小组”。
二、议事范围
研究讨论本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以及当前重点工作安排和落实。
三、议事原则
(一)议事例会制度。三人小组每周召开一次议事例会(一般在村(社区)“两委”班子周例会前召开)。
(二)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议事,(注:是三人小组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决策机构,只对事项进行讨论形成共识,不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会议讨论事项主要由支部书记提议,“三人小组”成员如有需提交讨论的事项可补充提议,讨论事项最好会前进行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表达意见,通过讨论形成共识。
四、议事程序及议事事项的执行
(一)“三人小组”议事程序。
1.召开“三人小组”会议。
按照“民主集中”原则,由“三人小组”对确立研究事项共同讨论研究,对每一项研究事项作出具体详细部署安排,形成一周工作计划,确定每一事项具体实施人员和负责跟进人员,其中跟进人员指定一名“三人小组成员”负责。
2.召开村(社区)“两委”工作周例会。
由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党建指导员、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召开周例会(一般在每周一召开),由支部书记负责对一周工作计划内容作详尽部署及人员分工。如需召开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小组长会议的,可根据实际,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
3.工作反馈。
“三人小组”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事项,在下一周的“三人小组”会议中进行反馈汇报。如未如期完成,需对原因、存在问题、工作进展等作详尽的汇报,并对下一步提出可行性计划,由“三人小组”再次进行讨论研究。
(二)“三人小组”分工合作机制。
“三人小组”相对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主要负责村(社区)党组织各项工作业务部署、落实,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党员等人事工作管理,全力支持协助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党建指导员推进各项工作。
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组长或扶贫工作队队长):主要负责统筹谋划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打造“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省定贫困村第一书记重点抓好脱贫攻坚项目的推进落实,协助扶贫台账的完善;28个面上村驻村第一书记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的推进,协助完善好扶贫、乡村振兴等相关台账资料。
党建指导员:主要负责统筹谋划村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化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对村(社区)支委班子成员的业务指导,协助完善好党建、乡村振兴工作台账;28个面上村党建指导员指导完善好党建、扶贫、乡村振兴等相关台账资料。
五、议事工作纪律
“三人小组”会议参照支委会议管理制度,必须三人全部参会。与会人员要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事项一律不得公开,会后需对会议讨论事项发出同一种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