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会计、出纳专人分管,加强内部监督控制,单位领导及其亲属不得任会计、出纳。
三、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接受职工监督。
四、财务开支严格按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执行,重大经费开支须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或全体职工讨论决定,严禁个人独断专行。
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索引号: | 114416217075900754/2023-00018 | 分类: | 综合政务、 通知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3 |
名称: | 财务管理制度 | ||
文号: | 蓝府〔2023〕15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3 |
主题词: |
一、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会计、出纳专人分管,加强内部监督控制,单位领导及其亲属不得任会计、出纳。
三、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接受职工监督。
四、财务开支严格按规定标准和审批程序执行,重大经费开支须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或全体职工讨论决定,严禁个人独断专行。
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主办单位: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2-79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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