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蓝塘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塘镇人民政府
蓝塘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迅速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紫委办发电〔2020〕27号)、《紫金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紫应急〔2020〕21号)要求和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瓦溪镇墩头村天塘养殖场发生山体崩塌事故教训,从即日起在全镇应急监管行业领域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全镇应急行业领域内所属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大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应急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汛期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范围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整治采石场、排土场、尾矿库的防滑坡、防垮塌、防泥石流以及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削坡点,防止出现透水、淹井、坍塌、地质灾害等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整治从事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及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企业附近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削坡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没有安全保障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生产安全。
(三)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汛期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零售点)储存、销售的安全监管以及经营点周围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削坡点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4月10日至4月12日为期3天。
四、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立蓝塘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蓝塘镇长曾水清同志任组长、副镇长赖进发同志任副组长、安监站、消防、城管、工商所为成员统一部署、统筹整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到分工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和社会公众,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