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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7075900754/2020-00005 分类: 综合政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2-10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动员全镇党员干部投身城乡村(社区)一线 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 阻击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蓝委〔2020〕15号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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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动员全镇党员干部投身城乡村(社区)一线 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 阻击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8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组织动员全镇党员干部投身城乡村(社区)一线  坚决打赢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紫组通〔2020〕12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通知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动员蓝塘镇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众志成城织牢城乡村(社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让党员干部尽职,汇聚基层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

  村(社区)是疫情防控最基层,也是防控重点区域,要切实推动防控力量和资源下沉,做到就近就便、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机关和圩镇各单位党组织,要安排人员参与城乡村(社区)防控工作。具体为:

  行政村方面

  对面上村:县委、县政府选派的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的工作队(组)成员,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到所驻村“中网格”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省定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到所驻村“中网格”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驻村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转发<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驻镇驻村干部作用的通知>的通知》(紫组通〔2020〕11号)文件精神,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擅离职守、瞒报谎报漏报、贻误工作等行为的驻村干部将作出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将一律先行组织处理,再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圩镇方面

  对蓝塘圩镇圩镇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参加镇“创省卫”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实施网格化要求,全员参与蓝塘圩镇所挂钩圩镇疫情防控工作。各圩镇单位按要求填写《XX(单位)干部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2月11日下午3: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通过邮箱:lantangzzb@163.com)报汇总(联系人:彭剑波,7933832)。鼓励单位身体健康的退休党员采取适当方式参与疫情宣传防控工作。

  对蓝塘社区:由镇党委统一安排,蓝塘社区根据网格化要求,参与所在社区(圩镇)疫情防控工作。

  (三)公职人员方面

  对镇政府机关及圩镇各单位干部职工: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如实填写《紫金县蓝塘镇疫情联防联控排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2月11日下午5点前按以下要求上报:如住在商住小区的干部职工,一份交所住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份交所在单位;如住自建房或租房的干部职工,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将相关表格统一交蓝塘镇组织办备案(联系人:朱燕芳;联系电话:7933832)。镇政府机关干部职工(包括临骋人员、城管、三支一扶等工作人员)在蓝塘居住的,要按上述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并统一交蓝塘镇政府。所有干部职工填写上报的相关数据,作为已入户排查登记的信息进行备案。

  对“两新”党组织党员:要积极主动与属地村(社区)党组织联系报到,属地村(社区)党组织要统一安排,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编入该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工作单位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单位责任区的防疫工作。没有单位镇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结合实际要主动作为,参加防疫工作;镇外的要主动作为发挥作用。镇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由镇人大办或镇政协联络室联系通知。

  二、为党旗添彩,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强堡垒

  镇政府机关、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两新”组织等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重大方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看好自己人守好自己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要主动对接,对接镇党委,畅通沟通联系渠道,服从统一调配;对接派出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乡村振兴工作组的村党组织,主动融入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认真实施好与挂扶村党组织的支部“结对帮扶共建”活动。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根据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的要求,动员本镇本单位党员干部,鼓励在家大学生、退伍军人、身体条件许可的退休干部等人员积极参与到圩镇、村(社区)中去,协助落实基层疫情防控任务。要力所能及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单位优势,支持派出党员干部参与村(社区)网格管理中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为派出乡村振兴工作队(组)成员、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等人员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帮助圩镇、村(社区)疫情排查、物资生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调配资源。

  三、使党徽闪耀,让共产党员成为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模范先锋

  组织党员认真开展“三亮四带头”活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经受考验,越是艰险越向前,勇当迎难而上的“逆行者”。亮明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佩戴党员徽章,当先锋、作表率。亮清职责,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分工,把疫情防控工作做细、做实。亮出担当,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镇委工作要求、疫情防护知识,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围绕落实“三个不漏”、网格化疫情防控、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带头服务困难群众,主动做好对医疗人员和患者的家属尤其是老人儿童的关心帮扶,对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及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带头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引导群众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关键时刻党委、政府与他们站在一起,让谣言没有传播空间,汇聚疫情防控正能量。

  四、强化组织领导,为打赢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镇委组织办在镇党委统一领导和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结合蓝塘镇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发动机关、圩镇各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投身防控一线各项工作。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支持防控工作的党组织和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表扬宣传,对消极懈怠、推诿扯皮的党组织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畏惧退缩的党员干部,报县委组织部,进行严肃处理。

  镇政府协调镇直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支持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尽早复工达产;督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落实提前复工报备制度及各项防控措施,对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要会同镇政府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两新”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发动小区物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带领党员参与社区防控志愿服务。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党员教师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镇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提前研判、精准施策,贯彻落实河源市支持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节后务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和蔓延。

  镇党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把辖区内单位和行业的工作力量、资源聚集起来,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织好下沉一线党员干部有序有效参与防控。

  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