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2022年广东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市乡村振兴局《河源市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2022年河源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敬梓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全面精准排查,准确认定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刚性支出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尤其是建档立卡脱贫户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各种原因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驻村领导干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村网格管理员等集中排查的同时,充分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信息系统比对筛查预警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15天内完成识别认定工作,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开展“回头看”,巩固监测帮扶成果。一是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二是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要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三)关注重点领域,消除规模性返贫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有劳动力监测户占原有劳动力脱贫户总数5%以上)的村,以及2021年以来监测对象一直为“零”的镇和村,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 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核准核全信息,完善监测系统各类数据。结合省每季度、市今年以来反馈的监测情况问题清单,核实监测对象信息数据。排查信息是否全面、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核准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收入、人口、教育、医疗、住房等信息,尤其是2022年以来家庭收入情况。排查数据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作安排
(一)各村成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镇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剑锋(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邬志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飞龙(镇党委副书记)、郭国宏(镇党委副书记、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
成 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武装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派出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全面培训部署(4 月底前完成)。镇级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各村制定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以及工作指南,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三)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各驻村领导干部要组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当地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 对脱贫人口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 15 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
(四)信息采集录入(6 月9 日前完成)。各村要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及时上报镇给信息员,录入省防止返贫监测系统,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上交经本镇主要负责同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县抓 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各村对本域集中排查工作负主体责任。镇级及村乡村振兴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指导。村级要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加强沟通衔接,基层一线要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二)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1年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回头看”和脱贫攻坚后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