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全镇残疾人证的核查清理工作,根据省、市、县残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科学管理和残疾人精准服务水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残疾人证管控力度,杜绝假证、人情证、关系证,确保我镇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核查清理对象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在册人员。
三、核查清理内容
(一)对残疾人证系统内年满十年的到期证、残疾状况发生变化残疾程度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持证残疾人,进行核查清理。
(二)对目测评定的持证残疾人全部进行评残医生鉴定。
(三)实现所有残疾人证由评残医生鉴定,残疾人证档案资料齐全,核发证管理规范。
(四)对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原有残疾现已康复的,重新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
(五)对无故拖延,不进行残疾等级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镇残联将对其残疾人证进行注销。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20日前):九和镇进行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落实核查人员。
(二)核查清理阶段(4月20—5月10日):村(居)委梳理摸排持证残疾人情况,对不符合残疾等级的残疾人造表登记,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加盖镇、村(居)委公章上报县残联。
(三)重新评定阶段(5月11日-7月10日):县残联对我镇上报核查清理不符合残疾等级的残疾人,组织评残医生进行重新鉴定。
(四)汇总公示阶段(7月中旬):县残联对核查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反馈到我镇,并在村(居)委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为确保全镇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实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清理到位,成立镇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翁子明(党委委员)
副组长:李子添(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李伟城(镇人大主席) 陈兆雄(党委副书记)
郑悦辉(党委副书记) 钟奇峰(纪委书记)
钟永昌(党委委员) 李巧珍(党委委员)
刘晓明(党委委员) 邹金城(党委委员)
刘友平(人大常委会副主席) 李海华(副镇长)
李金城(副镇长) 叶福城(副镇长)
李颂朋(残联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残联,由李颂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7496236)。
(二)加大宣传力度。本次残疾人证全面核查清理工作,涉及到全镇所有残疾人,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操作难度大。各村(居)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让全社会知晓,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开展核查清理工作重要意义和残疾人保障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家庭支持、残疾人积极参与核查清理工作。
(三)组织缜密严实。镇残联要加强与卫生院协作配合,坚决杜绝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弄虚作假、拖延办理、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稳妥、规范、有序地开展核查清理工作。建立一套流程规范、步骤清晰、方法多样的核查清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进村入户、逐人核查、逐人甄别、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核查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防范风险。全面核查清理工作关系到持证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村(居)委要有清醒认识,提前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防止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强化纪律监督。各村(居)委要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原则,凸显核查清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对核查清理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掩盖、杜绝形式主义,对核查清理工作走过场,隐瞒实情不报,核查清理工作不到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经费保障
为确保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医生评残等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