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8384E/2024-00009 分类: 其他、 方案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好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2-02
名称: 好义镇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好府〔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2-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好义镇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2-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好义镇镇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将森林防灭火责任细化分解到镇班子领导成员、驻村领导、驻村干部职工、村“两委”和护林员身上。森林防灭火实行“镇领导—驻村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是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包片挂点领导对所包片的责任区负有相应的责任。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全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其他两委成员分片负责,实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烟有人查、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森林防灭火网格管理,进一步明确镇政府和各村森林防灭火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森林防灭火管理体系,总目标是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工作职责

  (一)镇政府工作职责

  1.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开展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培训和演练。镇财政在经费上足额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

  2.经常开展森林防灭火和安全避险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按规定设置和保护森林防灭火宣传牌、防灭火标识。

  3.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到位。

  4.加强火源管理,禁止野外违规用火。

  5.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

  6.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按照森林火情报告程序管理规定,及时上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网格员工作职责

  1. 经常开展森林防灭火和安全避险知识宣传,做到所包区域家喻户晓。

  2. 开展经常性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3. 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活动,加强火源管理,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4. 加强对防火重点人员的管理,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落实管教措施。

  5. 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立即组织科学扑救,同时确保扑火安全。

  6. 协助有关执法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行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行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各村要高度重视,勇于探索,以务实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好。

  (二)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森林防火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上下配合,全体动员,齐抓共管。

  (三)镇政府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村的森林防火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或工作不到位的,在全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