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黄塘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黄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黄塘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镇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实现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足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紫府办函〔2019〕201号)文件精神和全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我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完成,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邹静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新华同志为副组长,黄柳仪、张耿辉、张美君、贺讯洋、蔡友华、叶巧明、何洪流、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黄塘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乡居民医保办,由黄柳仪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须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小组,村(居)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村(居)“两委”干部组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大小宣传标语、网络、微信等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必须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多方式宣传医保政策;动员本辖区的学校校长做好城乡医疗保险的缴费宣传工作,确保宣传能到学生、到家长,使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了解政府的惠民政策,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好处,使群众明确2020年度缴费标准和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用典型事例宣传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好处,让人民群众更加知会政策,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三、缴费标准、任务、时间、方式
根据《河源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50元,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医保需到镇合作医疗办进行登记后才能参保。
缴费时间分三阶段进行、9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9 月15日至 11 月底为缴费征收阶段,12 月份上旬各村(居)自查漏补缺、12月中旬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项检查。缴费方式(一)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原社保微信公众号不再处理缴费事项);(二)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市内任一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三)到税务办理厅或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务端进行缴费。
四、明确责任,包干落实
(一)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居)“两委”干部包片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要将本村(居)的参合任务数分解到包片干部,按本村实际村民小组,进行分片包干包户。
(二)认真做好微信、农村信用社缴费、税务办理厅缴费方式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细心、耐心引导群众自主缴费参合,各村(居)包片干部每二天对包片范围人群缴费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包片人群参合进度、思想动态、确保完成任务。
(三)各村(居)要把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做实做细,要进一步增强征缴干部依法廉洁履职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同时为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参保任务,镇政府决定建立督查约谈机制,从10月9日起各村上报进度进行排名,以后每十天进行一次统计排名,对工作任务进度倒数三名内的村(居),由分管领导对村(居)书记进行约谈;连续两次工作任务进度倒数三名内的村(居),由镇长对村(居)书记进行约谈;连续三次约谈的村(居)须向镇政府作书面检讨,未完成任务的村(居)取消当年度该村(居)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镇给予通报。并对未完成任务数97%以上的村,取消当年度该村(居)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镇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