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紫金县柏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8173Y/2021-00005 分类: 科技、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柏埔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1-10
名称: 关于印发《紫金县柏埔镇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柏府【2021】35号 发布日期: 2021-01-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紫金县柏埔镇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0  浏览次数:-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我镇小学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关于印发《紫金县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1学年)》的通知》精神,我镇拟于2021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柏埔镇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为确保顺利平稳地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整合、重组等方式,改造薄弱学校,推动学校高水平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组织机构

  为了顺利推动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成立“柏埔镇小学教育资源整合筹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姚政君

  副组长:刘伟旺、陈景锋、温育贤、曾国和

  成员:黄柠、罗建良、谢丽美、林文杰、彭建祥、邓惠明、刘映涛、陈维星、陈铁生、李惠芬、陈汉平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柏埔镇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下设筹建实施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任:曾国和

  副主任:邓惠明

  成员:陈荣城、龚友明、钟悦钧、陈杏荣、陈颂东、龚迅发、陈小辉、陈淦松、张得志

  、工作目标

  本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为目标,将我镇永丰教学点、洋坑教学点、新丰教学点等3间小学的一至六年级撤并到柏埔中心小学就读寄宿制,把柏埔中心小学办成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小学。通过“教育管理一体化、师资配备合理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质量评价科学化”建设,把柏埔中心小学打造成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目标明确、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条件达标、师资配置合理、教育质量优化”的名校,促进学校内涵式均衡发展。

  整合理由

  柏埔镇内13所小学,柏埔中心小学可以容纳600个以上学位,2015年已通过了国家创强任务,硬件设施比较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在校生人数仅有353个,还可以招收200多个学生。而永丰、洋坑、新丰等3间教学点是硬件设施落后,师资比较薄弱,且学生人数是不足100个的,是名符其实的麻雀学校,为整合教学资源的需要,这3间小学的一至六年级撤并到柏埔中心小学就读寄宿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充分发挥具有优质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整合、重组等方式,改造薄弱学校,推动学校高水平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将优化柏埔镇小学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责任分工

  征求学生家长、各村村民、村干部、人大代表、五校教师意见后,拟定撤并永丰、洋坑、新丰等3间教学点一至六年级的学生到中心小学就读寄宿制。

  1.硬件合并(柏埔中心小学负责调配)

  原3所小学部分学生确定撤并后,原小学的硬件设施设备可使用的搬迁到中心小学使用。

  2、人事合并(由柏埔中心小学负责)

  (1)学校班子成员合并

  3所小学的班子成员合并使用,具体调整工作岗位由柏埔中心小学办公室讨论决定。

  (2)教师合并

  原3所小学任教一至六年级的教师,调至柏埔中心小学校本部或其他面上小学。

  3.债权、债务合并(柏埔中心小学负责)

  对撤并的3所小学,按规定程序办理清算工作,并处置清算剩余的财产、现金和存款。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债权、债务移交至柏埔中心小学。

  4.食堂、宿舍的扩容(县教育局勤工办协助)

  对柏埔中心小学食堂、宿舍进行改造和建设,以满足增加200个寄宿学生的食宿需求。

  、实施程序

  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柏埔镇小学整合教育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1.柏埔中心小学召开学校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宣传动员学校合并工作(2020年12月-2021年2月),由邓惠明校长负责);

  2.召集家长、村民、村干部、人大代表、教师进行座谈调研(2021年3月至5月,由柏埔镇政府负责);

  3.向村民发放问卷调查(2021年4月至5月,由镇政府负责);

  4.召开听证会(2021年6月,由镇政府负责);

  5.方案确定后,政府部门、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7天(2021年7月前,由镇政府、县教育局、柏埔中心小学负责);

  6.公示无异议,镇人民政府将整合教育资源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021年7月,由镇政府负责)。

  七、注意事项

  1、撤并学校必须遵循先建后撤的原则,保证平稳过渡。

  2、多数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的,应尊重客观事实和科学建议,稳妥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