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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紫金县柏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1007268173Y/2020-00021 分类: 综合政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紫金县柏埔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2-29
名称: 关于印发《柏埔镇2020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加强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柏府【2020】32号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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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柏埔镇2020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加强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次数:-

  当前正处于全面抗击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春耕备耕农忙时节,加之清明时节临近,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理念。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用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斗争作出贡献,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组织、宣传、责任、保障”四大体系经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定必胜信念,保持昂扬斗志,做好统筹、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森林火灾防控,两手抓两不误。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建立完善覆盖全县的森林防火信息体系,健全森林防火救灾和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后勤保障、队伍建设和打击惩处等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预防保护措施,确保扑火队伍安全,实现疫情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稳定。

  三、工作时间

  从本方案印发自日起至疫情结束。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成立柏埔镇“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负责人、镇长姚政君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刘伟旺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张宴争同志任执行副组长;镇林业站站长杜木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支书、主任、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杜木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氛围,抓好防火教育。

  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的同时,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要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和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分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及规定。二是要在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口、城镇、村(居)周边,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时刻提醒群众进入林区,防火第一。三是要强化因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不文明祭祀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反面宣传案例教育,引导、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通过系列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真正做到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应急值守,抓好扑火安全。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疫情防控期节假日及周末双休日各镇至少要确保有一名主官在岗,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及时上报森林火情信息,做到补报同步,及时核查卫星热点,在30分钟内如实反馈,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镇扑火队伍加强值班值守,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按照扑火预案,科学扑救,严密组织,安全第一,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扑火队员巡查宣传和上山扑火必须佩戴口罩,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允许体温测试不合格人员参与宣传和火灾扑救,严禁群众自发组织扑救山火;进一步加强扑火队员卫生消毒和食品安全保障预防措施,配备一定的测体温、口罩和消杀物资,通过网络、电视等远程方式组织全体扑火队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确保队伍人员安全。

  (四)强化火源管控,抓好隐患排查。

  在重点区域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进山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禁止携带一切火种上山。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农事用火行为加强管控,采取有针对性预防措施,将农事用火管理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农事用火安全。严禁在森林防火区30米范围内烧田草、輋草、杂草等;特别是抓好清明期间群众上坟烧纸钱、点香烛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加强对特殊人群(精神病人、老人、小孩等)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监管,杜绝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情。此外,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镇成立的联合执法组要加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管理,做到见烟就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责任追究、抓好火案侦破。

  对因工作失误、责任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组织扑救不得力、防护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县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在林区30米范围内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和山火肇事者,并及时将侦破的案件第一时间予以曝光,达到打击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宣传警示效果。 此外,县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到镇村一线,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到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