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组织专题会 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推进法治 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能力,坚持“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的工作理念,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做好第二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服务产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全县林业碳普惠制建设工作,凝聚合力推进新时代美丽紫金建设。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提升环境执法和管理能力。狠抓普法学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全县近60家企业安环科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了培训,扎实有效地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三是每个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综合能力素质,促进紫金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讨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在上一年基础上,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在党组会、局务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一把手”对重大法治问题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实施得到切实保障。
(一)持续加强局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等有关制度,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定期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保证至少每季度举行1次党课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法律理论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明确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行政执法,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内部规范,明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处罚程序上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制度,长期聘请法律顾问,保障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内部规范。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委员会案件审议机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环境行政案件提交案审委员会讨论集体审议,防止权力滥用,防止个人说了算,对存在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按多数成员意见作出处理决定。二是在处罚程序上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制度,由执法一股作为调查单位,负责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法规宣教股作为案件的初审、听证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单位,负责做好法律法规适用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委员会作为案件决策机构,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和形式,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在制度和程序上确保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决策、罚缴工作依法依规、合法合理地进行。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确保我县环境质量。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双随机检查企业104家次,共检查企业265家次,立案26宗,其中已办结11宗,正在办理15宗,已处罚金额70.5万元。四是11月份的执法业务培训专门邀请了我局法律顾问马启高律师对十六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和执法股长进行授课培训,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后的执法事项进行详细解读,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有效提升了县、镇、村三级的行政执法效能,从而提升了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五是在执法检查中开展普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重点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等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同时,对全县约60家企业开展送技术送法规送服务活动。为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我局开展送技术送法规送服务活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法意识。行政执法人员详细地讲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环境审批、排污许可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对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进行了解答。通过持续开展丰富的普法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倾听企业心声,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二)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并积极贯彻实施。明确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设置小组办公室在法规宣教股,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持续强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我局制定的《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标对表将涉及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履行法定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三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均依照程序提交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严肃纪律,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在环境执法、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坚持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原则。贯彻落实听证程序和行政复议制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健全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快紫金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建设。对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局专题组织宣传、培训等会议进行学习。用好、用活、用足我局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涉法事务时,由法律顾问审查把关,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行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生态环境监管力量薄弱。污染防治攻坚难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有待提高;执法力量偏少,影响执法效能,对比发达地市,我市在今年初上收原已下放的部分权限,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宣传经费和资源投入不足,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不够,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三)企业遵法学法守法意识不足。近年,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不断提高起罚金额,加大处罚力度,如企业常见多发的“未验先投”、危废未规范处理、转移等违法行为,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起罚金额从旧版的“10万以下”修订为“20万以上100万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起罚金额提高至50万元起步。但今年仍发生上述查处案件,可见法律威慑力在经济利益面前还是稍显不足,企业尊法学法守法意识仍然薄弱。
(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在环境监测工作中,样品分析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将对最终的监测结果的科学准确性产生直接影响,当前,我县监测站样品分析设备普遍年限较长,部分设备还存在超年限使用的情况,在日常分析过程中,即使加强维护也频繁出现故障,导致部分监测指标无法监测,同时,未配备快速简便的分析设备,在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开展应急监测时,无法在现场进行分析,需不断往返采样点和实验室,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执法机制,畅通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四是深入挖掘总结基层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年度突出人物、先进事迹、先进集体等制作专题报道。五是增加普法宣传投入,适当引入社会行业先进,壮大普法团体,不断完善“六进”方式和成效,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思想的源头,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谋划逐步更换监测分析设备,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发挥生态环境前沿“哨兵”实效。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