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河源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复函的通知》(粤国土地资利用函〔2016〕2883号),已批复同意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河源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按照省、市要求,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河源段)控制性工程具备先行开工条件。为此,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位于临江镇梧峰村的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河源段)横岭、许屋隧道先行用地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河源段)控制工程横岭、许屋隧道先行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用途
临江镇梧峰村地段土地,四至以实地放线范围为准。土地用途为铁路建设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临江镇梧峰村的集体土地1.3010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依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定〔2016〕1号),确定临江镇属于第十类区的精神,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类别 | 单位(亩) | 一次性综合补偿单价(元) | 备注 |
林地 | 亩 | 10500 | 不含青苗费等 |
建设用地 | 亩 | 31333.33 | 不含青苗费等 |
未利用地 | 亩 | 9666.67 | 不含青苗费等 |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见附件。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用货币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包括:地坟、阴城、金埕)所有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江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涉及村 | 登记时间 | 办理征地补偿地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临江镇梧峰村 | 2017.3.22~2017.4.22 | 临江镇人民政府 | 13509275207 | 金政伟 |
七、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建的作物及地上附着物不予登记补偿。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补偿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
特此通告
附件:青苗及零星果木补偿标准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9日